大鹏新区分公司进行的大鹏排水建筑垃圾处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招标/采购,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有1家单位接受邀请并按时递交投标报价。
采购领导小组依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对上述1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文件进行了审查复核,评审结果如下:
中标(选)单位:深圳市和顺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标单价:200元/吨(不含税);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日,在公示期内如果没有接到任何投诉,则所示单位为最终中标(选)单位。若投标人对中标(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投标人的名义向环水集团提出书面质疑。
联系人:张志龙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大鹏新区分公司
2024年07月02日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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