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昌县农村公益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埔上镇) 已由 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顺发改审批[2024]5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顺昌县埔上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顺昌县埔上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顺昌县埔上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暂定约1220万元,拟新建一栋六层老年公寓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315.8平方米,共设有52套公益性老年公寓,配套建设老人活动广场、停车场、菜园,景观绿化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总建筑面积3315.8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定12102903(含暂列金576329元)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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