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473912025203
二、合同名称:嘉兴路街道市容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9000241129152930-09180129
四、项目名称:嘉兴路街道市容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嘉兴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天宝路868号
联 系 方 式:65073036
供应商(乙方):海盛保安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4幢二楼201-210室
联 系 方 式:188177609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依照《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对辖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有碍城市容貌和有损城市环境卫生的现象,协助社区城管、公安、绿化、市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落实服务人员岗位制,每次行动中安排相关人员全程跟车,有效提高执法的机动性。
2.对占道无证经营、跨门营业、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放、散发小广告、占绿毁绿、乱晾晒、擅自占用道路堆物或施工、流浪乞讨、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暴露垃圾、乱设或损坏户外设施、违规处置渣土、墙面污损旧乱、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道路破损或塌陷、道路门责制管理、无证掘路、违规交易宰杀活禽、公共部位设置地桩锁、偷盗破坏或占用市政公共设施、自来水管或燃气管破裂、路面积水、路面污水冒溢或粪便冒溢、架空线坠落、河道污染等影响市容或违法行为进行劝说、教育和制止。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各类市容违规问题,应予以报告社区管理办,由社区管理办联系城管、公安、绿化、市容、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处理,尽早尽快解决问题。
3.及时发现并上报公共设施及道路交通问题,例如各类井盖破损(1/5及以上)、缺失、移位、盖或框不平整,各类市政立杆、电力杆、电信立杆等缺失、损坏、歪斜,消火栓缺失、损坏、渗漏,落地灯光设施灯具缺失、损坏、亮灯不正常、灯杆破损、不洁、歪斜,人行道及市政道路沉陷、坑塘、碎裂和翘动,阅报栏、精神文明宣传亭等缺失、损坏,站牌缺损、倾斜,门牌号码缺损、倾斜,道路交通标志和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缺损、倾斜等。协助做好沿街构筑物外立面及店招店牌市容维护的巡查和督促整改。
4.及时处理街面暴露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整洁的各类问题,对地面及绿化地里的少量废弃物,应主动捡拾清扫。
5.配合街道开展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和集中整治工作。
6.及时发现并上报兜售淫秽物品、拉客招嫖、设摊诈赌、吸贩毒,持械斗殴、聚众斗殴,投放非法宣传品等非法宣传煽动活动,街面大量人员聚集,原因不明,状态反常,秩序混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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