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桃源街道檀香路南侧前黄杨梅山边坡治理工程砂石土资源处置竞价公告
编号:25wl129
经宁海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桃源街道檀香路南侧前黄杨梅山边坡治理工程砂石土资源处置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为宁海县桃源街道檀香路南侧前黄杨梅山边坡治理工程开挖及削坡产生的多余矿产资源砂石土料,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前黄杨梅山,东侧为甬台温铁路,西侧为宁海县殡仪馆,北侧为开挖边坡山体,矿产资源砂石土料总量约为37318m³(约71802吨)(竞价前需要竞买人实地查勘)。
2.起始价:146.63万元(不含税价值)。
3.开挖及削坡产生的多余矿产资源砂石土料提取时间:竞得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5日内,需完成洗车池、监控及备案手续等,达到具备运输条件,并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竞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在边坡治理工程完成后15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提取(特殊天气除外,需委托方同意),如未完成标的物提取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标的物所有权。
二、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竞买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竞买人须具有《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如竞买人无上述决定书则需委托具有《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的土石方公司运输及处置建筑垃圾,并提供和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 。
四、竞买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或与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2025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至5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提交地点: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2楼215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18888668985
5.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将另行通知。
五、竞价保证金:
1.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2.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买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买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3.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578;
4.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至5月28日下午16:00。
六、报名方式:
1.报名前须携带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科二路189号)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至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511室办理相关事宜。
2.竞买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nhcq.ninghai.gov.cn:8085/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竞价方式及时间
1.受让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竞买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八、咨询电话:0574—65131829
0574—65131686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宁海县桃源街道檀香路南侧前黄杨梅山边坡治理工程砂石土资源处置网络竞价须知
经宁海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委托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为宁海县桃源街道檀香路南侧前黄杨梅山边坡治理工程开挖及削坡产生的多余矿产资源砂石土料,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前黄杨梅山,东侧为甬台温铁路,西侧为宁海县殡仪馆,北侧为开挖边坡山体,矿产资源砂石土料总量约为37318m³(约71802吨)(竞价前需要竞买人实地查勘)。
2.起始价:146.63万元(不含税价值)。
3.开挖及削坡产生的多余矿产资源砂石土料提取时间:竞得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5日内,需完成洗车池、监控及备案手续等,达到具备运输条件,并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竞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在边坡治理工程完成后15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提取(特殊天气除外,需委托方同意),如未完成标的物提取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标的物所有权。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至5月28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ninghai.gov.cn:8085/PRESystem/)。
5、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保证金一次性通过公司银行卡转账缴入本中心帐户。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578,收款单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6、保证金到帐后,竞买人可进入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7、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买人手机上,竞买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买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买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提示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买须知
1、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买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委托方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竞买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买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细情况可届时与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513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标的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后(即2025年6月9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帐户,不计利息。
3、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付款方式:
1、竞得人于2025年6月9日当日16:00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2%的比例支付)及10%实际成交价的履约保证金。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578。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提取期限届满且抵扣合同约定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违约金、损失后,剩余部分由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无息退还竞得人,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
七、标的物的移交
1、竞得人需及时完成运输前准备工作(洗车池、出料点监控、备案手续等),洗车池、监控、装载机械、车辆、管理人员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需协调外运工程量、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工作,应自觉遵守相关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若违反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群众投诉等其他原因,应自行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以此为借口延误工期;竞得人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切安全管理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2、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宁海县桃源街道檀香路南侧前黄杨梅山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调度安排,不准干扰工程施工。
3、竞得人在竞标前应找到合法的堆场,需根据宁海县桃源街道檀香路南侧前黄杨梅山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开挖的施工要求同步装载砂石土料并运出场地(如若造成山体挖方工程施工单位停工,需赔偿机械、人工等所有费用),不得以找不到堆放场地等任何理由拖延砂石土外运工作。竞得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标的物提取工作的,每发生一次由委托方扣除2000元履约保证金,如累计达到5次及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在成交后提取开挖砂石土过程中上下车、运输等一切行为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运输路线及运输要求必须满足城管、环卫、交通、道路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竞得人须安排2-3个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交通疏导。
5、竞价成交后至标的物提取完成,标的物价值受市场影响,竞得人自行承担利益损失或得利。
6、开挖砂石土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镇、村二级道路)、环境污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竞得人不进行修复的,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可以先行代为修复,修复费用在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竞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
7、开挖土石方必须由在宁海县综合执法局备案过的单位进行运输,否则应按转让价款总额的20%向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支付违约金。
8、合同签订后,若出现标的物毁损、灭失、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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