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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标段: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2025-03-1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3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KZB-GCKF-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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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开封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展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二〇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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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 28

第四章 定标办法............................................................................................................. 35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43

第七章 施工图纸............................................................................................................. 44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5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

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2025)21(项目代码:2501-410200-04-01-6623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资金来源为海绵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展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ZKZB-GCKF-2025-0105

2.3资金来源:海绵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封市中心城区东南部,由东环路起至重工路止。

2.5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约830.607米,红线宽度为20米。主要建设内容有:海绵城市标准化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绿化、照明、电力电缆沟工程等。

2.6计划总投资额:1842.21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施工计划工期:180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 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

2.10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企业自2019 11 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工程且施工合同额≥13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使用。

3.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项目经理自201911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工程且施工合同额≥13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使用。

3.7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8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 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1 2022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0 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11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 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售价: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43日09时30(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4309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联系人:周姵妘

联系电话:0371-23388071

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宋门街道汴京路85

代理机构:河南展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

人:徐钰朝

联系方式:17105702203

监督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38595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开封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联系人:周姵妘

联系电话:0371-23388071

联系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宋门街道汴京路8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展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

联系人:徐钰朝

联系方式:17105702203

1.1.4

项目名称

空分南路(东环路-重工路)新建道路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开封市中心城区东南部,由东环路起至重工路止。

1.2.1

资金来源

海绵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1.2.2

出资比例

海绵资金70%市财政配套资金3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企业自2019 11 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工程且施工合同额≥13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使用。

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项目经理自 201911日以来承担的市政工程且施工合同额≥13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使用。

7.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8.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 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1 2022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0. 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11.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章要求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内容出现明显与项目不相符的;

9)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14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1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16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其他行为。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发布形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媒介上发布。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5430930(北京时间)

2.3.1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4

招标控制价

□无

有,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中各项均不得高于以下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招标控制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

小写:16765841.14

大写:壹仟陆佰柒拾陆万伍仟捌佰肆拾壹元壹角肆分

招标控制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

小写:13582383.23

大写:壹仟叁佰伍拾捌万贰仟叁佰捌拾叁元贰角叁分‌‌

安全文明施工费

小写:359957.62

大写:叁拾伍万玖仟玖佰伍拾柒元陆角贰分 

规费

小写:330597.48

大写:叁拾叁万零伍佰玖拾柒元肆角捌分

税金

小写:1384335.50

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肆仟叁佰叁拾伍元伍角整

暂列金额

小写: 0

大写:零元

暂估价:

小写:1108567.31

大写:壹佰壹拾万零捌仟伍佰陆拾柒元叁角壹分

分部分项工程费

小写:13453334.30

大写:壹仟叁佰肆拾伍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元叁角整‌‌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小写:129048.93

大写:壹拾贰万玖仟零肆拾捌元玖角叁分

注: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所列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含扬尘治理费。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小写:330000.00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银行转账: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换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投标人 2021 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1 2022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20101日以来 (新公司自成立以来)

3.5.4

近年完成的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9 010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及

盖章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企业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的个人电子签章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系统上传加密文件一份,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公开开标信息。

6.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相关经济专家1(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

专家(市政工程专业)4;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2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4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5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供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意事项:如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发生相关违约行为,其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违约金时,差额部分将从承包人合同金额中扣除。

7.6

签订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6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

具体要求:

1.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招标人不予受理。

4.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 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

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9

监督部门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0.2

是否要求项目经理到场

不要求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2003>8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100万元以下)x1%+中标价(100-500万元)x0.7%+中标价(500-1000万)*0.55%+中标价(1000-5000万)*0.35%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

10.4

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大厅线上提出,招标人应当线上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5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0.6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10.7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8

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围挡设施承诺按照汴围挡指{2021}1号文执行。

2.项目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取(送)样员(试验员)、测量员、资料员、造价员等)到岗承诺,每人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岗。人证合一,实名制管理。中标后,项目全过程实施期间,业主召开相关会议及核查过程中,人员未达到投标项目组成人员要求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清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工程量根据财政部门委托的造价公司实际评审认定金额结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

注:须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如若不进行承诺视为无效标。招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格式,则各投标人应格式自拟。如提供格式,则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0.9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代理公司,其他未尽事项参考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文件执行。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10.11

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12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要求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量清单;

7)施工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 施工组织设计

(6) 项目管理机构

(7) 资格审查资料

(8) 服务承诺书

9)投标人承诺

10)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的复印件,要求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还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完成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年份要求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只需在投标截止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

5.2开标程序

1.开标程序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5.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公开开标信息。

7.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评标办法。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履约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6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投诉

9.6.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6.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分前提交至系统 (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企业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社保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和数量

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价不超出招标控制总价;投标报价不超出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价格不超出招标文件中给出的价格。

施工注意事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项规定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商务标评审标准

商务标评审

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等于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规费根据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与招标人价格一致;否则不合格。

2.2.2

技术标评审标准

内容完整性

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针对本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主要施工方案

与技术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和冬、雨季施工)总体施工顺序、空间组织、作业衔接安排合理,技术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法,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及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管理措施(包括: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建立管理制度)、有技术措施(包括:测量误差控制措施,各类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措施,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保证措施,材料、构配件、设备、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质量通病预防、控制措施,工程检测保证措施);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体系;有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安全控制措施;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否则不合格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措施,措施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建立扬尘监测监控设施,并于主管行业部门联网)、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生活生产污水排放控制措施等;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有管理措施(包括:资源保证措施、资金保障措施、沟通协调措施等)、技术措施(包括:分析影响施工进度的关键工作,制定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及充分考虑影响进度因素,制定纠偏措施);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设施设备必须包含扬尘治理设备:洒水车、雾炮车、自动喷淋系统、冲洗设备);有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技术创新的应用

实施措施

有节能减排应用实施措施;有绿色施工应用实施措施; 有工艺创新应用实施措施;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否则不合格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相关措施;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措施,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否则不合格

 

 

 

 

 

 

 

2.2(2)

 

 

 

 

 

 

 

综合标评审标准

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按所报工期、质量等标准进行施工以及按业主要求按时进场施工的承诺

具有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按所报工期、质量等标准进行施工以及按业主要求按时进场施工的承诺。不提供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

期外的承诺

具有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 不提供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承诺及措施。承诺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包含对施工范围内既有各类管线、设施、建筑物的保护措施,且有各种安全事故具体防范措施。承诺排水管道在竣工验收前提供合格的管道CCTV(闭路电视系统)检测报告,管道所有部位结构性、功能性缺陷等级不高于Ⅱ级。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提供上述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履职尽责承诺

具有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履职尽责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取(送)样员(试验员)、测量员、资料员、造价员等) 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不提供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2.23)

推荐定标

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Q,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Q>1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5)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6)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违反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

7)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8)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条件;

10)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对各定标候选人的技术标各项内容进行详细点评。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92)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9)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业绩、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 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1)介绍参会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介绍定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到场定标候选人、公证处人员;

2)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介绍项目开评标过程及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情况;

3)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承诺书、核查报告;

4)检查、投放号码球。公证处人员检查抽取箱、号码球,面对摄像头展示号码球并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号码球后,面对摄像头和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

5)抽取定标候选人代码球。先由到场定标候选人代表扭头侧身抽取代码球,再由未到场的定标候选人委托定标委员会成员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及时将定标候选人代码球号记录在大屏幕上;

6)抽取中标候选人号码球。公证处人员再次检查抽取箱和定标候选人代码球,并将代码球投入抽取箱。定标委员会组长侧身扭头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球号,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及时将抽取的代码球号及对应的中标候选人记录在大屏幕上;

7)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填写中标候选人信息,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打印《定标报告》;

8)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在《定标报告》《定标见证记录表》上签字,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在《定标见证记录表》上签字;

9)公证处人员宣读公证词;

10)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11)整个定标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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