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2022NBHSWGC06267
各投标人:
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1、招标文件中《时间安排表》的具体内容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3日16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4日9时30分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16时00分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3日16时00分 |
2、招标文件第5页5.3款更正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6时00分)。
3、招标文件第6页6.1款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第8页,3.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的内容增加: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第9页,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更正为:63954615元。
6、招标文件第10页,3.2.5款中第(3)款招标人设置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浮动率合
理区间更正为:-5%~-10%(含本数),即:57928578元~60941597元(含本数)。
其中暂估价为2933998元(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更正为760249元(含税),合计总金额更正为3694247元(含税)。
7、招标文件第16页(2)款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 |
1 | 园林绿化工程 | 4.65% |
2 | 市政工程 | 8.81% |
3 | 照明工程 | 7.35% |
4 | 建筑工程 | 9.8% |
5 | 排水工程 | 8.81% |
8、招标文件第41页,《商务标评审表》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更正为63954615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的价格合计更正为 3694247元。投标报价区间更正为:57928578元~60941597元(含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9、招标文件第119页,《暂估价及不可竞争费一览表》中不可竞争费、含税暂估价及
不可竞争费更正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三 | 不可竞争费 | ||||
1 | 余方处置费 | M3 | 6091.08 | 50.4 | 306990 |
2 | 建筑垃圾处置费 | M3 | 636.6 | 56 | 35650 |
3 | 废渣处置费 | M3 | 7719.2 | 54.1 | 417609 |
含税不可竞争费 | 760249 | ||||
含税暂估价及不可竞争费 | 3694247 |
10、电子招标文件重新生成,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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