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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雄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2-12-12

生活外运焚烧处置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 交易信息平台同时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DY-XIONGAN-2022-004
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7943900.00元
最高限价: 7943900.00元

采购需求:

(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划分内容:(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投标,两包兼投兼中)
A包:主要焚烧处置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雄州镇、朱各庄镇、龙湾镇、张岗乡和城区的生活垃圾,年需焚烧处置垃圾总量约9.13万吨,每吨垃圾含税单价48.35元/吨,每年焚烧垃圾处理费用约441.44万元;
B包:主要焚烧处置昝岗镇、大营镇、米家务镇、双堂乡、北沙口乡的生活垃圾,年需焚烧处置垃圾总量约7.30万吨,每吨垃圾含税单价48.35元/吨,每年焚烧垃圾处理费用约352.95万元;
(2)采购数量:1批(明细见项目需求书);
(3)采购用途: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
(4)简要技术要求:投标单位依照相关规范条文要求提供合格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项目需求书。
(5)采购项目实施地点:
A包:主要焚烧处置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雄州镇、朱各庄镇、龙湾镇、张岗乡和城区的生活垃圾;
B包:主要焚烧处置昝岗镇、大营镇、米家务镇、双堂乡、北沙口乡的生活垃圾。
(6)质量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须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 (3)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主,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3日至 2022年12月19日, 8:30-12:00-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 交易信息平台同时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单位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通用平台下选择通用 3.0 系统,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 2、网上开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投标单位应在解密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雄县白洋淀温泉城1号路
联系方式: 刘鑫 0312-5816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1区A座4门403号
联系方式: 刘盛 0312-596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盛
电 话: 0312-596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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