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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南汇新城镇垃圾房及小压站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采购条件
本南汇新城镇垃圾房及小压站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
规模:
1.采购内容: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障主城区2座小压站和芦潮港社区12座垃圾房的正常运行和管理,采购人现通过本项目委托一位供应商提供服务。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服务要求: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东岸涟城小压站、宜浩佳园小压站以及芦潮港社区12座垃圾房的日常垃圾清运作业以及日常管理。
5.人民币94.75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1)南汇新城镇垃圾房及小压站管理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南汇新城镇垃圾房及小压站管理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皇牵┳琶嫦蛑行∑笠挡晒海郎笫毙⌒秃臀⑿推笠挡废硎?span>10%的价格折扣。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接受■不接?埽┓止疽宰约好宀渭硬晒夯疃?/span>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现匚シㄊ??判形锹济ィ栽凇靶庞弥泄蓖荆?span>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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