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处理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 公告
湖北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对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处理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 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处理第三方运营 管理 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HBZD-2024-01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 竞标价 : 25 万元
5、招标范围: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的承包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期间承包方需自行配置垃圾填埋处理设备和处置场所,并承担一切运营费用。 一是环保管理,包括实施路面除尘措施,如定期洒水、清扫,以降低垃圾运输处理中的扬尘污染,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二是 采用科学方法进行垃圾填埋,定期监测填埋场及其周边环境,确保环保指标达标,防止对地下水、土壤和空气造成污染。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6、合同经营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即12个月),承包期满后若还需对外承包服务,现有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标人将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承包人续签第二、三年合同,如解除合同承包商所投设备、场所等由其自行处理。
8、区域:漕河城区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2 )投标
文章推荐:
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受污染土壤(含垃圾)处置商家公告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关于高新区新盛路469号附2202号2楼栋2楼层(变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