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15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新校区 (二期)项目12#16#学生宿舍、二期食堂及相应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新校区 (二期)项目12#16#学生宿舍、二期食堂及相应附属设施工程 更正公告01
一、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新校区 (二期)项目12#16#学生宿舍、二期食堂及相应附属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3159001
三、招标人: 广西民族大学
四、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梅莹、周蓉、旷若兰 联系电话: 0771-2808981
五、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8月30日
六、 更正 日期: 2024年9月10日
七、 更正 内容: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此导致的期限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此导致的期限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没有明确约定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档次的材料和设备,或双方对材料和设备选择有争议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同细目的材料或设备价格进行采购。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 ②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三种以上)送发包人选定。 | ②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拟选用合格的材料样品(三种以上)送发包人选定。选定的样品应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储存环境条件,特别是主要装饰、安装工程材料样品至少封存到竣工结算审定完成后(根据工程设计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天面、内外墙面装饰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电线电缆,桥架,给排水管等材料)。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2.1 合同价格形式 |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合现场实际结算。 |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结算。如发现竣工图与实际不符,按不利于施工单位的原则结算。 |
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2.1 合同价格形式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⑦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⑦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执行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结算时不因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费用标准及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 |
5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4.2 竣工结算书的核对和修改 |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财政部门审定;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条件的,按《广西民族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民大审计〔2024〕1号)相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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