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拆除权竞价转让公告BB2024CQJ102
受相关单位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如下国有资产:
一、转让标的及起拍价: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拆除权,建筑面积共约2185平方米。起始价:5.14万元。
二、本项目重要提示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成交后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由受让人通过银行账户转出。
2、如受让人未能按期完成拆除、清运作业,或清运未能通过转让方的验收,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承担履约保证金2%的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3、工期:待标的完全交付之日起10日内完成所有拆除、清运施工并将拆除形成的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平整场地后标高须还原至原建筑室外地坪标高。
4、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施工企业)与转让方签订《建筑物拆除合同》及《安全施工协议》,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交易机构账户缴纳成交款、全部交易费(见转让公告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向转让方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5、受让人在对建筑垃圾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时,应符合《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方式,以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为准。
6、《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由受让人支付。
7、受让人自行承担拆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拆卸、搬运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拆卸、搬运过程中的人员、财产安全负全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拆除施工企业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让人在实施拆除施工时如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应委托具备上述拆除施工企业资质的单位实施相应的拆除工作。受让人承诺在《建筑物拆除合同》及《安全施工协议》签订前,能够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与具备上述拆除资质的单位就本次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并提供该施工企业的拆除资质证明材料。如受让人在合同签订期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委托合同(如需)
转让方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
四、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00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五、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9月13日9:00至2024年9月1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
六、竞价保证金:5000元,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
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4706
七、看样时间:定于9月11日、12日9:00,由转让方带领前往标的物所在看样,请提前电话预约。
八、咨询电话:0552-2055940戴工
看样电话:林女士17760831769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九、《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或者在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
十、《网络报价须知》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报价须知。
十一、《网络竞价风险告知》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十二、《收费标准》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收费标准。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拆除权竞价转让项目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标的说明
转让方: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一、标的基本情况: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拆除权,建筑面积共约2185平方米。起始价:5.14万元。
瑕疵告知:
1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参与竞价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接受目前现状,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待拆除建筑物的面积、结构、状况均以交付为准。
4、竞买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交易文件所有条款。
二、拆除范围: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楼病房地面以上部分,不得扰动地面以下基础。拆除前必须对临界房屋进行保护,先切割分离,后拆除,为了保证拆除后临界房屋安全,必要时保留临界柱子不拆除。拆除后对切割面进行搪粉并粉刷,保持与周围外立面一致。不在本次转让拆除范围内的房屋,受让人不得拆除或损坏,否则需照价赔偿。建筑物内、外墙的供变电、供热、供气等权属它人的资产(设备设施),由医院各所有权人自行拆除,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
三、拆除施工企业要求:
拆除施工企业须是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让人在签订《建筑物拆除合同》、《安全施工协议》时需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受让人虽不具备上述要求,但承诺在签订《建筑物拆除合同》、《安全施工协议》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与具备上述拆除资质的单位就本次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符合上述拆除资质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和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共同与转让方签订《建筑物拆除合同》、《安全施工协议》。如受让人在约定的合同签订期内,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建筑物拆除合同》、《安全施工协议》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证明材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委托合同(如需)
转让方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
四、 受让条件:
1、施工单位必须为所有进驻现场的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履约保证金10万元,成交后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由受让人通过银行账户转出。
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日内,受让人(施工企业)共同与转让方签订《建筑物拆除合同》及《安全施工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代理机构账户缴纳成交款,向转让方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4、工期:待标的物完全交付之日起10日内完成所有拆除、清运施工并将拆除形成的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平整场地后标高须还原至原建筑室外地坪标高。
5、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场拆除施工作业前,必须配合转让方做好进场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必须向转让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详尽的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拆除方案、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并需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作业时如需进行封路,需提前告知转让方,由转让方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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