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骄宾馆、丽湖花园度假村拆后建筑垃圾处置 JSZC-320211-WXZQ-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211-WXZQ-G2024-0003
项目名称:天骄宾馆、丽湖花园度假村拆后建筑垃圾处置
预算金额:257.301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14.0952万元
采购需求:
丽湖度假村非住宅建筑、天骄宾馆建构筑物拆后建筑垃圾外运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运至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处置,以及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平整。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26096.22平方米,拆除后的垃圾量暂估24329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情况。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完成量结算,结算数量以合法处置点磅单为依据,审计确认的数量为准。待清运垃圾(包括:废旧混凝土、碎砖瓦、装修垃圾、轻物质垃圾等)需进行简单分类后做资源化处置,不得另作他用。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
5.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6.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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