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 |||
标的编号 | HAKFC202406260318(JJ001)003 | 标的地址 | 海安市城东镇迎宾路209-11室 |
起始价 | 775000元 | 标的面积 | 165.78㎡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6-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7-25 |
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 支付方式 | 转账 |
房产规划用途 | 非居住 | 土地用途 | 商业 |
权证信息名称 | 海安房权证城东镇第 | 权证编号 | 2012005571 |
165.78㎡ | 权证所示的规划用途 | 非居住 | |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 出租状态 | ||
定价依据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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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相关信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7-26 14:00 | ||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7-26 14:30 | ||
延时竞价时长 |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 ||
竞价步长 | 1000元 |
第二部分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88932195
批准单位名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江苏开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转情况:同意
第三部分 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相关 | |||
| 系统随机生成 | 保证金账户名称 |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 南京银行海安支行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转账 |
交易价款相关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付款期限 | 付款后交房 |
保证金事项说明 |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竞买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被确定为标的受让人的,其保证金(不计息)不直接抵作价款。 3、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的;(2)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3)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5)已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限内受让方无故拒绝签订产权转让合同;(6)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无故未依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无故仍不支付交易价款的;(7)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条件设置 | |||
特别事项说明 | 1. 竞价成功的竞买人即成为相应竞价标的的买受人,即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变更时的权利人,名字不可添减或变更。 2. 本次网络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及成交价款的结算不提供信用卡刷卡服务。 3. 买受人付清全部应缴价款后15日内自行到有权部门办妥不动产权证书的过户变更事宜,转让方予以协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过程中须缴纳的各项税、费按海安市现行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另行缴纳。因买受人未及时办证而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时发生税费政策性调整,委托人、买受人须按照新政策规定的税费标准各自承担,对此,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 4. 本次网络竞价的房屋面积以有权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自行实地查勘房屋,仔细核对,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凡报名参与竞买者,表明其已实地查勘,认可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位置、面积、实物现状等),自愿承担竞买行为的责任和后果。 5. 买受人须及时掌握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即时政策规定,充分考虑办理权证等手续时政策变化对自身的影响,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已经执行、未来可能发布并执行的交易、购买等政策带来的影响与风险。6. 标的交接完毕后,物业收费(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等)、代收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垃圾处置费、燃气开户费、水电表及开户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由买受人按政府及523文化产业园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自行缴纳。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受让人应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现场看样说明 | 看样时间:公告期工作日内,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杨洋 | ||
意向受让人需要提供材料(需上传附件 | (一)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下载区域下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 2.其他材料 | ||
交易程序 |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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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意向受让方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题本公告内容及转让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因浏览器兼容问题、遗忘登录名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等而无法报价或报价延迟的与我中心无关。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转让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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