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Y04202201188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喀什市深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号(喀什深业丽笙酒店23F)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号,计算租金面积:922.55㎡。有房产证,目前空置。 |
计算租金面积 | 922.55㎡ | |
出租用途 | 商业(足疗、SPA等) | |
出租期限 | 4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29元/㎡/月(含税,租金每三年递增5%,即租期第4年的租金单价在最终成交单价基础上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依法注册两年(含2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及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租赁方案,包括:物业用途、项目规划、投资额、装修规划等内容;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必须确保承租物业的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承租物业内日常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实时进入承租物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承租方须对出租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同时,承租方应承担承租物业的经营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或消费者或任何其它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治安管理及其他经营安全事项的管理责任;还应承担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及其他消防安全事项的管理责任。 2、按时缴纳租赁押金、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垃圾处置费等)。 3、物业管理费为:4.5元/㎡/月(含税);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之和(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承租该物业,须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若承租方经营项目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方承诺获得最终承租权后签署租赁合同,完全接受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应在物业招租成交公示期满后或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本次公开招租的租赁合同版本,逾期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最终承租方需承诺:为保证喀什深业丽笙酒店的整体装修档次和风格,出租方有权对租赁物业装修效果图提出修改意见,承租方须予以配合修改。 8、出租方对本项目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如经营所需,须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装修、改造、升级或增容等,需按照出租方审核意见调整装修设计与施工管理,并须依法按章办理报批、验收手续,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于装修前,将装修图纸报项目出租方审定后,方可实施。 9、承租方在设置招牌时,具体招牌数量、陈列位置、形式、尺寸、内容、招牌效果图等需事先书面报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招牌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方对招牌的制造、摆放、安装、拆除、保管、维护、安全管理等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10、承租方不得转让、分租或转租承租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予任何其它第三方,不论该等转让、分租或转租系以转租、出借、分享或其它名义而进行,也不论该等其它第三方是否为上述转让、分租或转租支付任何租金或其它对价。若发生上述擅自转让、分租或转租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11、项目禁入业态为:KTV、夜总会、迪吧、闹吧、慢摇吧、酒店,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出租方认为有损援疆形象的业态。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应先到该招租物业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该招租物业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承租方不得因任何忽视或误解招租物业项目情况的原因为理由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索赔或租赁期限延长申请。 2、房屋用途仅限为商业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其装修后的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租赁押金的要求。 4、因法律、法规调整或政府征收、城市建设规划更新等需收回物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水电、暖气、燃气等设施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暖气、燃气等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7、租金按年支付。 | |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53508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缴纳说明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郑先生:0755-26408234 13537704515 杨小姐:0755-26409104 13392821297 |
传 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南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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