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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田径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重新启动招标的公告

· 2024-04-16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4-440104-04-01-679447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田径场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田径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田径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大通路28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图纸和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西1号场跑道全面翻新,并更换场地灯;东2号场跑道面层翻新,并更换场地灯和足球场草坪;泵房改造并增加喷淋系统,原泵房改造为物业用房;新增裁判看台、栏杆、单双杠等器材;完善周边配套设施等。

招标内容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田径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重新启动招标的公告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田径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901)招标项目于2024年2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暂停公告。现重新启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招标文件

1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后)

2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点

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建筑垃圾管理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五)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3.施工单位应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二、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后)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企业资信(6分)

工程奖项

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2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财务指标

1.2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中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在0%(不含)-70%(含)的,得1.2分;(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中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在70%(不含)-75%(含)的,得0.6分;(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中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在75%(不含)-80%(含),得0.3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

1.6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类专利证书:累计获得30项或以上的,得0.8分;累计获得21-29项的,得0.4分;累计获得1-20项的,得0.2分;获得0项或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得0分。注:本项最高得0.8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的:累计获得5项或以上的,得0.8分;累计获得4项的,得0.4分;累计获得1-3项的,得0.2分;获得0项或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得0分。注:本项最高得0.8分。

第三方评价

1.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①符合3项,得1.2分;②符合2项,得0.8分;③符合1项,得0.4分。获得0项的,得0分。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项目负责人

3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以上(不含5年)或获得建筑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0.25分。(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建筑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

4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以上(不含5年)或获得建筑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0.25分。(2)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25分,最高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质量负责人

2

(1)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10年以上(不含10年)或获得建筑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含5年)至10年(含10年)的,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0.25分。(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质量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安全负责人

2

(1)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以上(不含5年)或获得建筑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0.25分。(2)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造价负责人

3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满15年以上(不含15年)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满10年(不含10年)至15年(含15年)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满5年(含5年)至10年(含10年)的,得0.2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满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0.1分。(2)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获得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以上(不含5年)或获得造价类正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获得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以上(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得0.5分;获得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0.25分。(3)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造价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合计

20分


备注:

1.工程奖项: 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机电类、装修类、钢结构类、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

①工程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栏和奖项信息栏)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

②工程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工程奖项获奖不予评审。

③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为施工总承包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只计算投标人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工程质量类奖项证书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若奖项证书的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还须提供 该颁发单位在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登记 的网页查询截图。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2.财务指标: 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防伪编码及防伪查询网址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1)工程类专利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布的工程类专利证书(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需同时提供相关专利证书扫描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epub.cnipa.gov.cn)的专利证书查询信息截图(查询信息须含有相关专利的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等信息)。时间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日期为准。专利证书的专利权人必须为投标人。

(2)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 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是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奖。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颁发机构为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若颁发单位是建设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4.第三方评价: 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1)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获得职称的年限以该职称证书的批准日期/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如人员同时取得中级及高级职称的,可累计计算年限);获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年限以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算。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另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2)须提供上述人员近一个月(2024年2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免社保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人社厅退休证证明)。若提供在非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或退休人员未提供退休证的,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3)人员业绩:类似业绩指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人员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负责人名字以竣工验收相关文件上的名字为准,竣工验收相关文件上应能体现相关负责人的身份。如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或身份,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

(4)人员奖项: ①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获奖证书上体现该人员名字作为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该人员对应的姓名,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件。

其中:1)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栏和奖项信息栏)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

2)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获奖查询网页的信息打印页(或截图)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奖项获奖不予评审。

②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机电类、装修类、钢结构类、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只计算投标人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工程质量类奖项证书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若奖项证书的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还须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网页查询截图。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工期(交货期)

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施工总期: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6695079.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集团(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16 12: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07 14: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07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

开标方式

一阶段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07 14:30:00

开标地点: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通路28号

招标人联系人

马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352161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020-8381278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发布责任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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