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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工业垃圾处置项目

· 2024-01-16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工业垃圾处置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服务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工业垃圾处置项目

2.2 实施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裕路 517 号)

2.3 服务期限: 2024 4 1 -2025 3 31

2.4 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

别包含 : 固体废物治理;具有环评批复;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营许可证(运输委托第三方的,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或协

议)。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排污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公开端(许可信息公开)

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

效;

投标人或被委托的第三方道路经营许可信息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

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 )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

户查询( 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投标人须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交投标人提供近 1 年( 2022 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 2022 1 1 日的,应提供开标日前 3 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

印件;

3.1.3 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 2022 1 1 日至开标当日的 1 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工业垃圾处置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省级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 16 12 00 分至 2024 1 22 17 00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

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300 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 企业 CA 法定代表人 CA )一次性办理费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2 5 9 00 , 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

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

件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 帮助中心 - 用户指南 界面,查看相应操作

文件或视频。

7.2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

交等。

7.3 CA 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11:30 13:00 17:00 ,负责受理您办理 CA 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11:30 13:00 17:00 ,负责受理您 CA 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11:30 13:00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66-2

联系人:曹亚南

电话: 15895331454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联系人:高严、李昭叶

座机: 0431-80531686 0431-80606204

手机: 19975805599 15584190438

邮箱: gaoyan48@faw.com.cn lizhaoye@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

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 CA 和法定代表人 CA (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 3-5 日),若投标人未及时

注册并办理 CA ,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

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 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 IE 浏览器最新版,正版 office 办公软件和 Adobe Flash Player

件;

10.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 CA 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进行开标环节的解

密操作;

10.3 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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