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 |||
标的编号 | C202508220680(JJ002) | 标的名称 | 海安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后的废旧钢铁(预估重量约30吨)整体竞价。以实物现状及标的实际称重过磅数量为准。 |
资产属性 (资产来源) | 国有 | 资产类型 | 国有资产 |
起竞价 | 45900元 | ||
交易保证金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24 16:00 |
竞价相关信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9-25 9:00 |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9-25 11:00 |
延时竞价时长 |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
竞价步长 | 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
标的图片详见附件(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第二部分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海安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962763098
批准单位名称:江苏东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转情况:同意
第三部分 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相关 | |||
保证金交纳账户 | 系统随机产生 | 保证金账户名称 |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转账 |
交易价款相关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付款期限成交后2日内 | 付款后交付标的 |
保证金事项说明 |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2025年9月24日到账,应以意向竞买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被确定为标的受让人的,其保证金(不计息)不得抵作成交价款。 3.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的;(2)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3)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5)已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限内受让方不按约定提取标的的;(6)竞价成交后,无故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不支付交易价款的;(7)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采用转账、电汇、 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竞价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银行帐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通过CA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功能下,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户 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为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81819522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18114376036(徐女士) 竞拍人在缴纳保证金后需要重新返回缴费页面点击缴纳查询,保证平台及时显示保证金已缴纳。 | ||
条件设置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竞价标的仅以实物现状公开竞价,具体资产名称、数量、质量等以转让方(海安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确认的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存在被拆散、锈蚀、损坏等情况,竞价成交且全部价款结清(按预估数量先行缴付竞价成交价款)后,受让人凭竞价服务机构(南通紫琅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竞价成交确认手续和付款凭据与转让方在标的所在地以现场实物交接时现状直接办理竞价成交标的的交接。 竞买人应在竞价前现场查勘、仔细核对,参与竞价时充分考虑切割、搬运、装卸、运输等的安全风险和成本,一旦成为受让人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本次竞价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整体竞价,并按预估数量(预估重量约30吨)先行缴付竞价成交价款,待标的交接完成,以实际称重过磅数量结算实际成交总价(标的实际成交总价=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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