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无锡艾克赛尔栅栏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第八次)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无锡艾克赛尔栅栏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第八次)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新洲路19号,设备主要包括喷漆喷粉涂装线、转轮除湿机及风管、烘箱、污水处理系统等。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中标价的1‰/天。
3、最低限价:不低于57.6013万元(因本项目现场不具备处置条件,拆除垃圾由中标单位自行清运,招标限价已扣除垃圾处置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缴费证明;
6、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缴费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此次活动。
(2)如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恶意竞投情况,招标人有权上报新吴区住建局纳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参与旺庄街道的拆除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在近三年的拆除项目中有过失信或超期以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参加此次活动。
(4)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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